第三百八十二章 禮物
顧洛白逗他:「寶貝,你覺得誰最帥?」
唐小次毫不猶豫說:「爸爸最帥!」
「誰第二帥呢?」顧洛白又問。
「哥哥!」唐小次清脆響亮的回答。
顧洛白:「……第三帥呢?」
唐小次忽閃忽閃眼睛,目光在眾人臉上一一掠過,「唔……都很帥呀!環肥燕瘦,各有千秋,不分伯仲!」
「哈哈哈哈哈……」顧洛白笑噴了。
唐小次眨巴著大眼睛,一臉茫然的看他。
唐小初說:「環肥燕瘦是形容女人的。」
「啊……」唐小次眨眨眼睛,「對不起哦,我不是故意的……」
「沒事沒事,」顧洛白笑著把他抱進懷裡,親他一下,「寶貝,你怎麼這麼可愛呢?」
「因為我爸爸很帥我媽媽很漂亮呀!」唐小次萌噠噠的說:「爸爸媽媽的基因好,所以我和哥哥特別可愛!」
「對對對,有道理!」顧洛白抱著唐小次說:「來、來、來,小叔叔給你介紹,這位是宋晴空,宋叔叔。」
唐小次乖乖打招呼:「宋叔叔好。」
「你好,」宋晴空笑著遞過去兩個早就準備好的紅包:「這是晴空叔叔送給你的見面禮。」
唐小次歪頭去看顧時暮和唐夜溪。
顧時暮笑著沖他點了下頭。
他立刻開心的笑起來,接過紅包,聲音奶甜奶甜:「謝謝晴空叔叔。」
「不客氣,」宋晴空摸摸他的小腦袋,看向顧時暮:「暮哥,侄子真可愛,你真是太幸運了!」
顧時暮但笑不語。
顧洛白說:「那是,不看是誰嗎?我哥,氣運之子!必須的!」
唐夜溪:「……」
她覺得顧洛白顧少爺就是大號的唐小次,是個哥哥吹。
「媽媽,晴空叔叔給我的紅包好重呀,」唐小次把紅包遞給唐夜溪:「媽媽你掂一掂,好重好重呀!」
唐夜溪接過去,紅包一入手心裡就有了猜測。
紅包是封著的,她不好意思打開看,對宋晴空說:「太破費了。」
宋晴空還沒說話,顧洛白就搶先說:「這算什麼破費?對電競之王宋神來說,毛毛雨啦!」
「電競之王?」唐小次好奇的看著宋晴空問:「晴空叔叔,你是打電競遊戲的嗎?我和哥哥也喜歡打電競呢,我哥哥打遊戲好棒呢!」
「你晴空叔叔打電競隻是副業,主業是經營遊戲公司,」顧洛白笑著捏捏他的臉蛋兒,「市場上排行前十的網遊,有六款是你宋叔叔公司的,你要是感興趣,待會兒小叔叔給你好好介紹介紹,你和你哥哥相中了哪一款,告訴你宋叔叔,讓他給你們開後門!」
「不要啦,」唐小次嚴肅說:「媽媽說,做人要腳踏實地,不能弄虛作假!」
「就是,」傅止意看著顧洛白懷中白嫩的雪糰子手癢,伸手捏了捏唐小次的臉頰,「別和你小叔叔學,你小叔叔慣會偷奸耍滑,和止意叔叔學,止意叔叔最喜歡腳踏實地,從來不弄虛作假。」
「沒有的!」唐小次嚴肅說:「我小叔叔可好啦,不會偷奸耍滑。」
「聽到沒?」顧洛白得意的睨了傅止意一眼,「我最好了!」
「來,讓止意叔叔抱抱,止意叔叔也很好!」傅止意持續手癢中,伸出雙臂想抱抱雪糰子止止癢。
「不給,我還沒抱夠!」顧洛白躲開:「趕緊做個自我介紹給紅包!你該不會小氣到連紅包都想省掉吧?」
「滾!那是你!」傅止意也拿出準備好的紅包,遞給唐小初和唐小次。
顧洛白又給唐夜溪和唐小初、唐小次依次介紹了其餘四個人,分別是範逍、沈樂鈞、楚律和白澤。
六個人事前肯定是商量好的,每個人給小初、小次的紅包都是一樣的,很厚、很重、很有質感。
唐小次特別好奇紅包裡面裝的什麼。
互相介紹的環節結束後,顧時暮帶著唐夜溪和唐小初、唐小次和他的發小們坐在一起。
他坐在靠邊的位置,可以方便兩個孩子出入。
唐小次站在最邊上,藏在唐夜溪身後,小聲問唐夜溪:「媽媽,我可以把叔叔們送給我的紅包打開看一看嗎?」
唐夜溪還沒說話,顧時暮聽到了,立刻說:「當然可以!」
唐小次高興了,迫不及待地從唐夜溪的手包中把紅包掏出來,然後打開。
唐小次掏呀掏,從紅包裡掏出一塊金光閃閃的金磚,「哇!好漂亮呀!」
唐夜溪:「……」
她猜的一點沒錯,果然如此!
十二個紅包都被打開,十二塊金磚,每一塊金磚上面都刻著精緻漂亮的圖案。
唐小次很快發現了新大陸,「媽媽快看,十二生肖!」
十二塊金磚放在一起,剛好是十二生肖。
唐小次按照十二生肖的順序,把十二塊金磚擺在一起,興緻勃勃的拉著唐夜溪的手讓唐夜溪看。
這禮物一看就是非常用心的準備的,唐夜溪很感動,摸摸唐小次的腦袋,「叔叔們這麼喜歡小次和哥哥,為小次和哥哥精心準備了這麼精緻漂亮的禮物,小次和哥哥去給叔叔們斟杯酒,好好謝謝叔叔們好不好?」
「好呀!」唐小次牽住唐小初的手:「哥哥,我們去給叔叔們斟酒吧?」
唐小初點頭。
兩個孩子手牽手走到茶幾邊,唐小次兩隻小手抱起酒瓶,萌噠噠的對宋晴空幾人說:「叔叔們,我和哥哥特別喜歡叔叔們送我們的禮物,我和哥哥給叔叔們斟酒,謝謝叔叔們為我和哥哥準備禮物!」
小哥倆今晚依舊穿的兄弟裝,唐小初是青色褲子,白色套頭衫,唐小次則是白色褲子,青色套頭衫,兩個小傢夥兒的模樣有四五分的相似,一樣的眉清目秀,精緻無瑕,在燈光的映照下,漂亮乾淨的像是觀音座下的小金童。m
不說顧時暮喜歡的不行,看著自己的兒子滿眼的驕傲,就是今晚第一次見到兩個孩子的宋晴空幾人對兩個小傢夥兒也是越看越喜歡。
大概,這就是愛屋及烏吧。
因為他們是他們暮哥的兒子,他們看到兩個小傢夥兒莫名就覺得親切,越看越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