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3章 顧慮
他沒說什麼。
對不起?不管這對不起是指瞞著陳家關於陳悅的身世,還是代他母親張華在說,陳長青覺得追究起來皆無意義!
在陳東澤離開書房後沒多久,陳東旭過來找陳長青:「爸,爺爺讓我過來叫你去他書房,說是有話要問你。」
屈指敲了敲門,聽到陳長青的聲音,陳東旭隨手把書房門推開,看向陳長青就說了句。
「我知道了。」
陳長青回應。
陳東旭這時說:「大伯二伯也在。」
「嗯。」
輕頷首,陳長青表示知道了,而後,他起身:「我這就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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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老爺子書房。
「事情既已發生,接下來你有什麼打算?「
知道老爺子這是在問他,且知道老爺子口中的事情是指什麼,陳長青不假思索說:「我會申請離婚,一旦上面批複,即刻去辦手續。「
聞言,陳老爺子點了點頭,顯然是支持陳長青的決定。
而陳長青靜默須臾,說起鄭秋雯和陳東澤的事:「過來前我和悅悅有談過,她想結束現在的婚姻關係,獨自撫養幾個孩子,對此,我沒有異議。」
陳老爺子遲遲沒有出聲。
陳長征和宋三河同樣誰都未發表意見。
「五個孩子說多不多,但說少也不少,一個女同志要單獨把這五個孩子養大可不容易啊!」
在陳老爺子心裡,陳東澤是有做得不對的地方,可如果他和鄭秋雯之間有感情,作為這個家裡的大家長,他不會因兒媳婦張華做過的事,去遷怒一個小輩。
「悅悅離婚的話,我作為父親,會幫她把孩子們養大,再者,還有東升和小旭,他們是悅悅的哥哥,是孩子們的舅舅,養自己外甥也在情理之中。」
陳長青沉聲說著,聞言,陳老爺子瞪他一眼:「你倒是很會給自個兒子攬事。」
「悅悅的孩子們跟著咱們家姓,那他們就是咱們陳家的孩子,我不覺得我剛才的說辭有什麼問題。」
養自家孩子,在陳長青看來天經地義。
何況以陳家的家底,即便養十個八個孩子,也不過是小事一樁。
「爸,三弟說的沒錯,孩子既然是咱們家的,那咱們養自家孩子就是理所應當。」
陳長征對陳長青所言進行附和。
毫無意外,他同樣被陳老爺子瞪了眼:「我是你們說的這個意思嗎?婚姻不易,而且孩子們需要一個完整的家庭,
再者,悅悅他們兩口子間應該是有感情的,要是真就這麼離婚,對悅悅和她的幾個來說,你們覺得這是好事?」
「爸,是悅悅堅持要離婚!」
陳長青說:「她應該過不了心裡那一關。另外,我有聽東升提過悅悅回家當日發生的事,很顯然,張華是打心裡瞧不上悅悅給她做兒媳,既如此,我陳長青的女兒作何一定要在她眼皮子下遭罪?」
沉默好一會,陳老爺子問:「真是悅悅自個的意思?」
「嗯。」
陳長青點頭。
「罷了,孩子想離婚,那便離吧,就像你大哥說的,咱們家養自個孩子是理所應當。」
孫女生的孩子和孫子結婚後生的小孩一樣,皆是他們陳家的血脈,這一點毋庸置疑。
陳老爺子不再有異議,但他又問起被張華當年隨手送人那個孫女的事兒:「我那個被送人的孫女也不知道能不能找回來。」
隨著他音落,陳長青和宋三河對視一眼,見宋三河點頭,陳長青開口:「爸,那個孩子其實就是嵐嵐。」
瞬間,陳老爺子和陳長征齊齊眼睛大睜。
半晌,他們將視線從陳長青身上挪向宋三河,就聽到宋三河笑說:「嵐嵐確實是三弟的女兒。」
「怎麼回事?」
陳老爺子問,這一刻,他的目光落在陳長青身上。
「二哥,是你說還是我說?」
陳長青看向宋三河。
「我說吧。」
宋三河回了句,繼而說起李菊梅生女那年在縣醫院發生的事,他的聲音不急不緩,語氣平淡,但陳老爺子和陳長征卻越聽表情越嚴肅,末了,宋三河說:
「事情大緻就是這樣,要不是我那年來家裡過年,一眼就認出那位,又在尋思一番後和三弟說起,隻怕到現在我也不知嵐嵐就是三弟的孩子。」
「這還真是巧啊,不對,應該說咱家嵐嵐是個有福氣的孩子。」
陳長征笑說了句。
陳老爺子冷哼一聲,說:「是巧,可你別忘了你二哥剛才到底是怎麼說的?!嵐嵐並非一開始就被送給了你二哥,她是在她養父母身邊生活了近二十年,然後才到了你二哥二嫂身邊。
在此期間,嵐嵐遭的罪,放在一個心性不夠堅強的小姑娘身上,你覺得等著她的會是什麼?
差點被侵犯,又遭遇鋪天蓋地的流言蜚語,接著被她養父母以那種令人詬病的方式嫁進秦家,結果,婚後不到一年,秦家出變故,同時被養父母逼著離婚另嫁。
如果不是嵐嵐性子堅韌,沒有聽她養父母的,秦家勢必落到家破人亡的地步,而嵐嵐則會嫁給一個癡傻之人,給對方做一輩子保姆!」
陳長征聞言,不由尷尬地輕咳兩聲,說:「但說到底嵐嵐是有福氣在身,否則,又如何能成為二弟二弟妹的孩子?並且救了東升一命,
還治好了小旭的雙腿,也正因為這樣,你和我媽才前往紅星機械廠職工醫院,找嵐嵐給我媽看診,從而認出二弟,有了咱們一家子大團圓。
就這一樁樁一件件事難道不足以證明嵐嵐福氣滿滿,甚至惠及到咱們這些家人身上?」
陳老爺子翻個白眼兒:「就你會說話!」
宋三河笑出聲。
陳長征則隻是牽了牽嘴角,不是他不想笑,是今晚他一房發生的事實在讓他無法笑出聲。
「關於嵐嵐的身世,你們是怎麼商量的?」
聲音是從陳長征嘴裡發出的,他看眼陳長青,又看眼宋三河,就聽宋三河說:「看三弟的意思。」
女兒再好,到底不是他的骨肉,如果三弟想要認回膝下,他沒有理由反對。
至於如何和自家婆娘說,宋三河覺得直言就好。
「二哥,我是這樣想的,隻要嵐嵐願意,那麼她就隻是你和二嫂的孩子,而我照舊做她的三叔,所以,關於嵐嵐的身世,你暫時先別和二嫂說,免得她承受不住身體有個閃失。」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