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女生 都市言情 重生後,我果斷退婚轉嫁冷面軍少

第一卷:默認 第361章 勸方晴離婚

  “這都十月天了,竟然還這麼熱,這天也不知道啥時候能涼快下來。”

  她的一個同事說:“你還是盼着熱些吧,冬天可遭罪了。”

  方晴詫異的看向她。

  人家在這裡做了幾年了,冬天受罪還是夏天受罪再清楚不過。

  “夏天再熱也就這一會兒,我們淩晨開始掃,動作快點,太陽出來前就能把活兒幹完。晚班可以晚些出來,也可以避過最熱的時候。但是到了冬天,我們淩晨在外頭幹活能凍死個人的,尤其是遇到下雪天……”

  同事把冬天的工作難度提高了幾倍說給她聽,吓得方晴臉都白了。

  夏天她都感覺夠遭罪的了,要不是想着将來有好日子過,她一直在忍,她早就不想幹了。

  冬天遭罪好幾倍,這日子還咋過?

  這工作跟以前供銷社的工作比起來,可差遠了。

  “方晴啊,說真的,我覺得你嫁錯了。”

  方晴看向她。

  “你說你,帶着兒子拿着補貼過日子多好啊,你幹嘛那麼想不開要嫁人啊,平白的多伺候兩老的。”

  她倆一組,平時熟悉後,也都了解了雙方的家庭情況。

  方晴也是需要吐槽的,閑着沒事的時候就跟同事吐槽她那極品公婆,添油加醋的說。

  對方聽得多了,自然為她打抱不平。

  “實在不成你别跟他過了,你一邊打工一邊養活你兒子,不比多養兩個老人強嗎?”

  方晴苦笑着搖頭,“軍婚哪裡離得掉啊?我也是上當了,我跟他結婚的時候,他爹娘沒病啊,在老家有田有地,也是幹活的好手,時不時的還能補貼我們點。

  哪裡曉得,這才剛結婚,他爹就查出來得了癌症,娘也哭瞎了眼睛。别說幹活了,他們連自己都養不活。他們又隻有江庭一個兒子,你說,我們不給他們接來,能怎麼辦?”

  “這……哎呀,也是都命呐。方晴呐,你也是個命苦的。”

  “可不是?我要是命好,晨晨爸就不會死。晨晨爸要是活着,哪有這些破事?”

  “那你家江庭對晨晨可好?”

  “對晨晨還是好的,他跟晨晨爸是多年的朋友,晨晨爸去世後,他一直照顧我們。要不是看他對晨晨好,我也不會嫁他。”

  “唉!遇到個對孩子好的後爹可不容易,不管怎麼說,他對晨晨好。你呀,也隻能這樣,熬着吧,熬到老兩口子沒了,你也就熬出頭了。”

  “是的。”

  方晴當然不會離婚,她告訴自己,這一路走來,自己所有的決定都是對的。

  苦難隻是暫時的,隻要熬過這一陣,自己肯定不會輸。

  今兒發了工資,方晴買了一條煙回去。

  老爺子看着她随手放在桌上的煙兩眼都在放光。

  陸叢咽了口唾沫,問:“方晴,你沒事買煙幹啥?”

  方晴說:“爹,這煙不是我買的,是單位發的。”

  “什麼?單位還發煙?”

  “是的,米油菜茶煙,都可能發,輪流來。”

  這單位福利還挺好呢。

  “你可别抽啊,江庭說了你不能抽煙。姐姐幫我賣門面得跑不少路,回頭把這煙給姐姐寄過去吧,我聽說姐夫抽煙。”

  一看這煙就不便宜,寄給女婿一個外人?

  咋想的呢。

  這好東西他可不敢給别人,但也不敢說他想抽。

  陸叢隻得答應下來,并且表示他改天去寄。

  寄是不可能的,他偷偷的把這一條煙藏了起來,他們都沒在家時,他又偷偷的拿到後面破舊的巷子裡抽。

  最近他都有好好吃藥,感覺病情控制得很好,應該可以抽煙了。

  ……

  第二刊審批下來了。

  宋琴拿着文件放在林玉瑤桌上。

  “我直接去找的趙主任,剛開始趙主任還憂慮曉彤那篇現實題材代入感太強,覺得這種慘事發生在現今社會,會造成不好的影響。我跟他勸了一通,說我們應該正視傷痛,抵制傷痛,說了半天才終于将他說通。”

  林玉瑤滿意的看着審批後的文件,“宋姐,辛苦了。”

  “不客氣,這是我該做的。就是吧……”她歎了口氣,說:“生在大城市的人,真的,隻看到這個世界的冰山一角。”

  林玉瑤:“想寫這種題材的東西,可以去打聽打聽有沒有相關的記者,咱們向記者買故事。”

  宋琴搖搖頭,“算了吧,那種地方多危險吧,别記者有去無回。再說了,城裡的大小事都報道不完呢,誰幹那吃力不讨好的事?”

  這話倒是,鄉村苦難文學對現在來說還是太超前了,或者說很難引起大家的共鳴,至少得等十年再說。

  狗血故事她倒是知道不少,隻是一個人的精力有限,她需要做的事太多。

  想了想,又問葉曉彤,“曉彤,你每個月寫一篇現實題材行不行?”

  “就這次這樣的嗎?”

  “差不多吧,用第一人稱,代入感強就行。”頓了一下,又說:“倒也不用寫得那麼慘,極力向上的就可以。比如某高中學生因為一些原因開始厭學,逃課,後來又因為一些事重回校園,發憤圖強,考上了大學。”

  她這麼一說,葉曉彤腦子裡馬上就有故事了。

  重回校園發奮圖強,這不是她做夢都想幹的事嗎?

  “行,可以的。”

  林玉瑤微笑道:“等你寫出來過了宋姐這關,給你發稿費。”

  第二天林玉瑤和宋琴去廠家打第二刊的樣書,大概一周就能出來。

  這天劉易歡上來找到林玉瑤,說她要租那房子,讓她搭橋牽線。

  林玉瑤說:“我跟房東說好了,你直接給我好了。”

  “那行啊,咱們要簽合同嗎?”

  “不用了,我後面都沒簽合同。”

  “行,我直接給半年的房費吧。”

  劉易歡很大方的給了她六十塊錢。

  林玉瑤直接就收下了,當場給了她鑰匙。

  “劉姐,你随時都能搬過去。”

  知道她要租,那房間她藤得幹幹淨淨的。

  “行。”

  在家裡住了二十多年,終于要離開了。

  不,應該說是不得不離開了。

  劉易歡心裡說不出的滋味兒。

  都是在這個家裡長大的孩子,她比弟弟強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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