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女生 都市言情 棄女當家,富貴讓極品羨慕不來

第一卷:默認 第 14章 識字

  宋裡正忍不住也眼含熱淚,“好,好孩子,隻要你們都好好的,爺爺就知足了。”

  這幾個孩子的舉動感動他了。

  誰不喜歡知道感恩的孩子?對這樣的孩子伸出援手,他心甘情願。

  哼,宋石頭,宋三柱都是傻子,這麼好的孩子竟然往外推。

  要他說,春生這孩子比宋大郎,宋二郎都強多了。能咬着牙領着弟妹們出來單過,就這份勇氣就讓人敬佩。

  而且這孩子也不是隻知道盲目鬥狠,他心裡是有成算的。

  如今再看這三丫,五丫,還有小秋生,竟然也都是不差的。

  這四個孩子要是成長起來,可真是應了那句話:莫欺少年窮。

  偏偏宋石頭那一家子不把這幾個孩子當人看,真是不可理喻。

  宋錦繡之所以這樣做,也是想讓裡正知道,并且通過裡正和宋福全的嘴,告訴整個宋家村的人,她們兄妹都是知道感恩的。

  隻有裡正徹底認可了他們,村民們接納了他們,而不是被動的幫扶,她們這幾個跟親爹斷親的孩子。在村子裡才能更好地生活。

  “裡正爺爺,這錢您還是拿回去還給大家吧,我知道,這都是叔嬸大娘們從牙縫裡省下來的口糧錢。”

  宋春生把荷包又遞給裡正,見裡正搖頭,他連忙解釋道:

  “我現在不用截肢了,隻是正骨花不了多少錢的。三丫和五丫幫着醫館熬藥,也得了貴人的賞,所以現在我們手裡的錢夠用,這錢我就不要了。”

  大妹當了五百兩的事,除了小秋生不知道數目,他們兄妹三個都商量過了,這件事不能讓人知道。

  說是母親的簪子,即使宋家人知道,要來鬧也是沒臉的。

  可是要是讓她們知道他們兄妹手中有這麼一筆巨款,老宋家恐怕就是要了他們的命,也會不惜一切代價來要回去的。

  所以,這件事誰都不能說。

  因此,宋春生才說兩個妹妹替人做事,得了貴人的賞。也為以後真花多了錢找個借口。

  裡正看他是認真的,不由對他又高看了幾分。

  送到手裡的錢都能說不要就不要,這孩子不是個貪的,品性極佳。

  “好,那爺爺就先還回去,”說着,他從荷包裡拿出一兩碎銀子,道:“這個是爺爺自己給的,這個必須拿。”

  宋春生這回沒有推辭,他怕再不拿,裡正爺爺會生氣。

  罷了,裡正爺爺的人情他們是還不清了,以後,就當是親爺爺孝敬就是了。

  裡正和宋福全坐了一會,就準備離開。

  “趁着到縣城一趟,我去春山書院看看你福生哥。春生好好養傷,過兩天我再來看你們。”

  宋錦繡連忙把雞蛋提上,“裡正爺爺,這雞蛋給福生哥拿去吧,福生哥學習費腦子,這雞蛋可補腦了。”

  宋福全連忙擺手,不接籃子。

  “不成,不成,這雞蛋是鄉親們給春生哥湊的,銀子你們不留,這雞蛋必須留下。”

  裡正也沉着臉道:“嗯,你個小丫頭這就見外了。雞蛋就留下,你福生哥有雞蛋吃的。你就别操心了。”

  說着站起來沖春生擺擺手,就往外走。

  宋錦繡隻得放下籃子,跟在後面相送。

  “裡正爺爺,村裡人捐款的名單有嗎?給我們一份吧,我們得知道這人情都向誰還不是?”

  裡正腳步沒停,看了她一眼,笑着道:“銀子不是沒要嗎?沒收銀子,這人情也就不用還了。”

  宋錦繡緊走兩步跟上,連忙道:“那可不成,銀子雖然沒收,可情義我們收到了呀。還有那些雞蛋,禮輕情意重,裡正爺爺,你就告訴我們吧,這麼重的情義,我們要是不知道,會睡不着覺的。”

  裡正停下步子,看着她點點頭。

  “好一個`禮輕情意重’,你這孩子也是個好的。”

  說着,他從懷裡掏出一張紙,遞給宋錦繡。

  “這是名單,誰家湊了多少錢,我都記着呢。這張是謄抄的,給你,我家裡還留着底呢。”

  送走了裡正爺倆,宋錦繡回了病房。

  兄妹四個人看着寫滿了名字的密密麻麻的紙,大眼瞪小眼。

  宋錦繡眨眨眼,後知後覺。

  是了,她們四個是文盲啊!

  可問題是她認識這些字啊,那是裝文盲?

  還是就這麼把這名單念一下?

  不成,不成,别被兄長當妖怪了。

  得想個法子,讓自己“識字”來得光明正大,順理成章。

  “哥,我認得一些字的,都是大郎哥讀書的時候偷學的。不過我也記不準認得對不對,要不我去找個人問問?”宋錦繡試探地問。

  宋春生不疑有他,皺眉道:“大郎哥也教過我寫自己的名字,可我就認識這仨字,恐怕你偷學也認不了幾個字的。再說了,這裡咱誰也不認識,問誰去?”

  宋錦繡無語。

  “有了,哥,我想到一個辦法。”宋錦繡一拍腦門。

  “啥辦法?”宋春生問。

  “你們在這裡等我,我去去就來。”

  宋錦繡記得,這條街對面就有個書店。

  她急匆匆出了醫館,進了書店。花了半兩銀子,買了本《三字經》。

  宋春生看着手裡的書,不解地問:“你買本書幹什麼?”

  不認識字,買本書不是瞎胡鬧嗎?

  宋錦繡笑道:“哥,這本書叫三字經,以前大郎哥天天在家背的,你可記得他背書的内容?”

  宋春生想了想道:“哦,三字經我倒是記得兩句,人之初,性本善。可我雖然記得這兩句,但我不認識字啊?”

  宋錦繡嘿嘿直樂,“嘿嘿,不認識沒關系,咱一個字一個字對照着,這不就認識了嗎?”

  宋錦繡說着,指着書皮上“三字經”三個字道:“這三個字就叫三字經,我們照着讀,照着寫,這樣,我們不是也就認字了嗎?”

  宋春生不由眼睛一亮。笑道:

  “是個辦法,三丫,你可真聰明。哥都沒想起來。”

  要是以前他就能想到這個辦法,那就多記一些大郎哥背的書了。

  “哥,姐叫錦繡,你咋還叫她三丫?”宋錦芳不滿地抗議。“還有,我叫錦芳,你可别再五丫五丫的叫了。”

  “好好好,是哥哥錯了,再也不叫三丫,不,不叫了。錦繡,錦芳。”

  宋春生連忙拱手作揖賠禮道歉,姐妹倆都笑起來。就連小秋生,也捂着嘴,聳着肩,“嗤嗤”樂。

  有了書,兄妹四個頭碰頭,跟着書本,憑着記憶,一個字一個字對照着,開始了學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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