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女生 都市言情 穿到荒年,啃啥樹皮我帶全家吃肉

第360章 權衡利弊

  

  黃老大一個趔趄,扶住門框才堪堪穩住身形。

  他一把扯住小弟的脖領子,喝道:「你他娘的說清楚,什麼叫各方勢力都在找人?都有哪些人?」

  「官府的人,商行的人,碼頭的人,甚至咱之前的那些買主,都在滿城找二賴子!」小弟臉上滿是慌張。

  「二賴子這個王八蛋現在在哪兒!」黃老大暴怒吼道。

  即便是再遲鈍的人,也知道事情大條了。

  做他這一行的,最怕碰上這樣的事兒。

  所以他才要求手底下的人,盡量挑外來的流民下手。

  二賴子再三保證,說是這小姑娘是他村裡的一個野丫頭,絕對出不了岔子的。

  現在他才發覺,這哪裡是什麼野丫頭,這特娘的分明是活太歲啊!

  「回黃老大,二賴子晚上跟幾個拍花子抱童子喝了點酒,跟他們回去睡覺了。」小弟擦一把汗道。

  「他特奶奶滴還睡覺?給把他給我拎到這裡來!立刻,馬上!」黃老大嘿了一聲,怒聲道。

  「好哩!」小弟應了一聲轉頭就跑。

  「哎,你等一等!」黃老大把小弟給喊住。

  「二賴子抓來的那個小姑娘現在怎麼樣了?」

  那個小弟想了想道:「還在地窖裡關著呢。」

  「有沒有煞過威子?」

  「應該,還沒有吧。」

  煞威子就是下馬威的黑話。

  一般他們抓到新貨的時候,都要找茬教訓她們一頓。

  形式並不固定位,無外乎打罵羞辱那一套。

  關在地窖裡的女人們都經歷過這一遭,所以才表現得那麼害怕警慎。

  小花是因為送來的時候是昏迷著的,所以還沒來得及煞威子。

  黃老大鬆一口氣,「讓手底下的小子注意點,先別動她!」

  「知道了黃老大!」小弟點點頭道。

  二賴子被人揪著脖領子,扔到了聚義堂的地上。

  他翻身坐起來,擡頭看向黃老大,「黃老大你這是咋了?」

  「你娘的,你竟敢坑老子!」黃老大一腳把二賴子踹翻在地,咬牙切齒道。

  二賴子揉了揉被磕破皮的胳膊肘,一臉委屈道:「我啥時候坑黃老大你了?這其中是不是有啥誤會啊?」

  「誤會?」黃老大上去又是一腳,「我問你,你今天帶來的小丫頭到底有什麼來頭?」

  「小丫頭?小花呀?」二賴子心裡隱隱有些不妙的感覺。

  他硬著頭皮道:「那也能有什麼來頭,她就是我們村一野丫頭。」

  「你特奶奶滴還跟老子打馬虎眼?野丫頭?野丫頭能攪動城裡半邊天?」

  黃老大被氣樂了,「彪子,你去把我那刀拿來,我先把這小子手給剁一隻下來,以後讓他去跟三九去做殘活兒去!」

  殘活兒就是採生折割。

  一般是通過劫持或欺騙獲取兒童,故意將孩子打殘、毒啞,甚至用動物皮偽裝他們,使其成為乞討工具。

  也有極少數會用成人來采生割折。

  二賴子一聽這話,嚇得連連磕頭,哭嚎道:「黃老大,不要啊,我說,我全都說!」

  黃老大拎著刀子,在手下搬來的椅子上坐了下來。

  「小花家裡真的隻是種地的,」二賴子見黃老大面露不耐,忙繼續道,「不過他有個堂哥挺邪門的。」

  「挑有用的說!到底怎麼個邪門法?」黃老大蹙眉道。

  「是是是……」二賴子一縮脖子,點頭如搗蒜。

  「她三哥叫顧洲遠,也不知怎的,好像跟縣令大人家的公子玩的挺好。」

  「趙員外就是被他給搞進大牢裡的。」

  「還,還有上回抓土匪進城領賞銀的,也是他!」

  二賴子說了些顧洲遠的事迹,然後忐忑不安地看向黃老大。

  黃老大不知是被氣的還是嚇得,拿刀指著二賴子一句話都說不出來。

  旁邊的彪子一臉不可置通道:「你說的那個領賞金的人,不會就是那個,一人抓住20多個土匪的血刀判官吧?」

  「就……就是他!」二賴子結結巴巴道。

  「哐當!」一聲響,黃老大手裡的刀子掉落在地上。

  「完了!全完了!」他頹然靠在椅子上。

  血刀判官的名頭在城裡已經被傳的神乎又神,自己這回惹上這個活閻王,可算是倒了血黴了。

  不對!還有迴轉的餘地!

  隻要把二賴子給交出去,再把那個叫小花的小姑娘也給放了,自己應該就能從局裡脫身!

  他跟旁邊的彪子說了這個想法。

  誰料彪子搖搖頭道:「老大,這樣恐怕是不行的。」

  「為啥?」黃老大現在思考能力所剩不多,聞言趕忙問道。

  彪子哭喪著臉道:「把二賴子交出去,他肯定會把咱也交代出去的!咱們拐賣良家婦女,那可是殺頭的大罪!」

  黃大寶木然點點頭,他知道彪子說的對。

  大乾雖說人口買賣是合法的,可對拐賣人口判罰卻極其嚴厲。

  隻要被逮住,基本就是死翹翹的結局。

  在中國古代,不同朝代,對拐賣人口的判罰,好似都比現代嚴厲許多。

  秦朝規定拐賣人口者「一律處死」,且死後不得收屍。

  漢朝升級為磔刑,即肢解屍體,買家若知情,臉上刺字並服苦役。

  唐朝《唐律》規定,拐賣兒童為奴者,首犯絞刑,從犯流放三千裡;

  若拐賣人口後對被拐賣者造成人身傷害,處罰更嚴厲。

  宋朝沿用唐律,並增設官員問責制,對瀆職者嚴懲。

  元朝將拐賣定為「死罪」。

  明朝規定,拐賣人口者杖刑一百併流放三千裡,傷人則處以絞刑,殺人者斬立決。

  對於「採生折割」緻殘兒童者,淩遲處死,家屬流放兩千裡。

  清朝主犯斬立決,從犯絞立決,窩藏人販子的人也一律斬立決;

  用迷藥或邪術誘拐兒童,買賣人口者,斬立決。

  黃老大突然眼睛一亮,抄起刀子道:「我把二賴子給砍了再送到縣衙去,就說這傢夥拐賣人口,被我給撞見,為民除害了!」

  二賴子嚇得亡魂皆冒,他連連擺手,雙腳不住在地上蹬著,坐在地上往後倒退著。

  「黃老大,你殺了我也沒用啊,小花她也會把咱們的事兒捅出去的!你要殺,也要把小花給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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