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女生 都市言情 六零随軍:逃荒,閃婚騎兵哥哥

第一卷:默認 第213章 處理野狼

  兩人到了養殖場,就準備處理野狼。

  找了一截繩子,莊明誠将野狼的屍體,懸挂了起來。

  陸芳芳拿着匕首,站在旁邊,有種無從下手的感覺。

  她處理過兔子、松鼠,可像狼這麼大的野獸,還真是第一次。

  “給我吧。”

  莊明誠朝媳婦伸出了手。

  陸芳芳沒猶豫,連忙将手裡的匕首,遞給了愛人。

  “明誠,咱在這處理狼沒事吧?我看好多書上說,狼這種動物最記仇了,會不會讓别的狼聞到味道,過來報複咱呀?”

  她四下看了看,這時候天也不早了,遠處的草場有些昏暗。

  這番景象,跟書裡說的還真有些像。

  緊了緊身上的衣服,她心裡還有些不自在。

  “你可别胡思亂想了,來了更好,我多打幾隻狼,給你多做幾件狼皮大衣。”

  莊明誠笑着搖了搖頭。

  在火器面前,别說狼群了,熊群都隻有逃跑的份。

  團裡不光有槍,火炮都有,炮彈洗地之下,什麼猛獸都沒用。

  “刺啦~”

  莊明誠伸手,将狼的内髒掏了出來。

  狼心、狼肺、狼肝……

  他拿着匕首一分兩半,接着将這些内髒,扔給了小花、小藏狐。

  “嗷嗚~”

  “喵嗚~”

  兩個小家夥早就在一邊等着了,立馬興奮地吃了起來。

  陸芳芳看着,微微皺起了眉頭。

  這些血迹待會得埋一下,省着招惹别的東西。

  見自家男人剝起了狼皮,她感覺跟兔子還不太一樣,主要這狼太有些威懾力了、她看着感覺有些不自在。

  “算了,狼皮大衣我可不要了,這要是穿着讓别的狼瞧見了,指定得咬我。”

  陸芳芳搖了搖頭,她對這狼皮,還有些嫌棄。

  “行,不做狼皮大衣,那就做褥子,這可是好東西,不能浪費了。”

  “褥子?”

  陸芳芳覺得這倒是可以,隻要不穿出去就行。

  這兒冬天冷,當個褥子應該很暖和。

  見莊明誠處理的差不多了,她四下看了看,俯身拿了塊石頭,走了過去。

  對準狼頭的位置,她用力拍下。

  “咔嚓。”

  使勁掰下幾顆狼牙,她拿着用清水洗了一下,準備留着做挂飾,聽說這東西,好像還能辟邪。

  嗯……

  封建迷信要不得,不過到時候鑲上金子做裝飾,應該很漂亮。

  陸芳芳拿着狼牙,仰頭對着天空中看了看,接着滿意地裝進了兜裡。

  “明誠,這狼肉怎麼吃呀?得用大料吧?”

  “嗯,你回家一趟吧,将鍋端來,再帶些大料,今晚咱炖狼肉吃。”

  陸芳芳有些好奇狼肉的味道,她看了看,轉身快步回了家。

  上次炖牛骨頭,家屬院的嫂子們送來的大料還有一些,她全都拿上,見櫥櫃裡還有幾瓶白酒,她順手拿了一瓶。

  還有鹽、醬油,她也一并帶上了。

  ……

  養殖場裡,莊明誠拿着匕首,将狼皮上的油脂刮了一下,全都喂給了兩個小家夥。

  狼的内髒,加上狼皮上的油脂,小花、小藏狐吃的肚皮渾圓。

  它倆懶洋洋地趴在篝火旁,連動都不想動了。

  莊明誠瞧着它倆,笑着搖了搖頭。

  拿着匕首,他又将野狼分割了一下,除了炖的肉外,他砍下了一條後腿,準備燒烤。

  剩下的狼肉,他用濕的雲杉木,搭了一個架子,下邊放上了雲杉樹葉,點着用煙熏了起來。

  幾十斤的狼肉,一次吃不完,他準備熏好留着,給小花和小藏狐當零嘴,畢竟這頭狼,是團裡獎勵兩個小家夥的。

  嗯,當然,他和媳婦饞的時候,也可以吃一些。

  小花和小藏狐,肯定都同意。

  “喵嗚~”

  小花望着架子上的狼肉,有些躍躍欲試。

  “好了,别一次吃撐了。”

  莊明誠撸了它一把,又用土坯壘了一個簡易的爐子。

  等媳婦端着鐵鍋來了之後,他将泡出血水的狼肉炖上了。

  拔下步槍上的刺刀,他豎着用力紮進狼腿裡,接着拔出,換上了一個尖頭的濕木棍,放到火上烤了起來。

  此時天色微黑,莊明誠坐在篝火前,心情不錯,忙了一天,他總算是能閑下來了。

  “明誠,你今天怎麼帶着一把步槍?”

  陸芳芳也不客氣,她好奇地走上前,将步槍拿了起來。

  來團裡這些日子,她見的多了,也認識了一些槍支。

  自家男人帶來這把槍,應該是叫56式半自動步槍,打7.62毫米子彈。

  拿着五六半訓練的民兵隊伍

  這也算是這個年代,最流行的一款步槍了。

  除了部隊之外,全國上下,每個公社的民兵隊裡,基本上都有這款槍的身影。

  這個年代不禁槍,反而鼓勵大搞訓練,全民皆兵,你要是有錢,自己都能搞到,當然,價格可不便宜。

  “咔嚓~”

  拉下槍栓,她瞧了一眼頂部的彈倉,見裡邊沒有子彈,她放心的摸索了起來。

  這把槍,頂部的彈倉,可以壓下十發子彈,哪怕是隻熊,一口氣打上十槍,那也撐不住,用來防衛野獸是綽綽有餘了。

  這款步槍也不重,她感覺也就七八斤,正适合她用。

  陸芳芳越看越喜歡,都恨不得讓莊明誠,替自己買了一把了。

  他是副團長,有資格單獨買槍。

  “明誠,我要的配槍申請,你寫沒寫呀?可得抓緊給我們養殖場配槍,不然沒武器防着,養殖場的人都不安心。”

  莊明誠正在專心緻志地烤着狼腿,聞言他随口說道:“團裡已經同意了,這把槍就是,你可得好好放着,千萬别弄丢了。”

  “哎呦,你不早說!”

  陸芳芳眼睛一亮,頓時興奮了起來。

  有了這把步槍,再加上她練出來的槍法,以後還不得馳騁草原呀。

  像昨晚那種情況,她要是有這把步槍在,指定能在十發之内,擊斃那隻野熊。

  拿着步槍,陸芳芳站起來,背到了自己背上。

  前後走了幾步,她睥睨地看向莊明誠,輕哼了一聲。

  以後自己有這槍在,她看這敗家爺們還敢不敢不老實。

  “你這麼看我幹嘛?”

  莊明誠被媳婦看得渾身不自在,他心裡突然有些後悔。

  “咳咳,行了,行了,别鬧了,媳婦,快來,我這狼腿都烤好了,你快嘗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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