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女生 都市言情 入獄十年,誰還見義勇為啊

第一卷:默認 第411章 馬長甯簽約了個好苗子

  提起這件事,曹昆心中就不免的一陣感慨。

  前世,嘎掉張一一那個入室盜竊犯的殺手,名叫孫向北,為人其實挺仗義的。

  是那種心中有一股俠氣的人!

  不過,因為一些不方便明說的原因,他最終還是被迫無奈的成了這間公寓主人,專門處理髒事的人。

  本來,他前世被叔叔們逮捕後,隻要什麼都不說,這間公寓的主人,肯定是會将他救出去的。

  因為,他知道太多這間公寓主人的髒事了,這間公寓的主人,是不可能讓他落在叔叔們手裡的。

  孫向北也知道,自己有人罩着,隻要他不承認,什麼吊事都沒有,叔叔們拿他沒有任何辦法。

  甚至,過不兩三天,叔叔們就得恭恭敬敬将其放出去。

  因為他背後的人,是真正意義上跺一跺腳,就能讓海城顫三顫的權力巨鳄。

  不過,明明自己可以安然無恙,明明自己可以不背負任何的刑罰,隻要他不開口。

  可是,他最終還是開口了。

  他不僅承認了自己殺害張一一的事實,還将這間公寓的主人,這個真正的海城巨鳄,給供了出來。

  他之所以這麼做,就是因為他心中的那股俠氣。

  他不想再助纣為虐,不想再看到這間公寓的主人,為了給自己謀福利,繼續置廣大海城人民的利益于不顧。

  結果,他的目的達成了。

  案子是由更高級别的人下來督辦的,這間公寓的主人被拿下了。

  而孫向北自己,功過相抵後,被判了無期,扔進了海城第二監獄。

  因為曹昆骨子裡不是一個壞人,而這個孫向北,骨子裡也不是個壞人。

  再加上孫向北這個人身手還挺厲害,還挺能打的。

  而他做的事情,也挺讓人欽佩的。

  所以,曹昆就對他挺惺惺相惜的。

  畢竟,能在海城第二監獄那種地方,遇到這麼一個大義的人,真的是挺不容易的。

  本來,曹昆都想好了,孫向北人不錯,身手也不錯,以後,就讓他

  當自己的二把手了。

  結果,孫向北入獄了才一個月,就食物過敏死了。

  别人都沒事,就他自己食物過敏死了!

  而且,還是每天都吃的清水白菜大豆腐!

  别說曹昆了,當時監獄裡但凡有點腦子的人,都知道,孫向北是被人毒死的。

  因為,他知道的事情太多了!

  他給張同志當了那麼多年的清道夫,知道的不僅僅是張同志的髒事,還有一些别的同志的。

  很顯然,有人害怕了,于是,就選擇了讓孫向北永遠的閉上嘴。

  就這樣,曹昆在監獄裡為數不多看順眼的人之一,就這麼沒了。

  為此,他前世的時候還遺憾了好一陣呢!

  思緒到這,曹昆看着這滿屋子金銀珠寶,古董字畫,以及滿床滿櫃子的紅票子,緩緩的深吸了一口氣。

  “三年清知府,十年雪花銀。”

  感慨的說完這句話,曹昆還想說什麼,可是,在張了張嘴後,最終還是放棄了,轉而将自己之前寫好的那張紙,拿了出來。

  “尊敬的張同志,非常遺憾......”

  重新看了一遍自己所寫的這封信,檢查了一下有沒有錯别字,曹昆最終将其放到了客廳的茶幾上,并且用電視遙控器,壓在了上面。

  等到做完這些後,曹昆又清理了一下自己可能留下的痕迹,然後就關燈,掀開窗簾,鑽進了進去。

  很快,窗戶開啟的聲音響起,沒過幾秒,窗戶又關上了。

  等到一切都歸于安靜後,曹昆已經沒了。

  ........

  早晨,紅日東升!

  在定制的超級大床有節奏的晃動中,一衆女人全都陸續醒了過來。

  似乎,所有的一切都和往常無異,沒有一個人發現,曹昆昨晚有兩三個小時,并不在别墅裡。

  因為柳傳士那邊還在籌錢。

  而天寶小區8号樓那邊,曹昆也已經留下了足夠讓肖文靜的生意改善的東西。

  本來,他以為今天能沒有什麼事,能好好的在别墅陪陪程瑤瑤她們呢。

  結果,一個電話,他就又來到了八國公館。

  是馬長甯!

  如果不是馬長甯的這一通電話,曹昆差點就将這個人給忘掉了。

  甚至,差點都忘了自己已經成立了一個曹氏傳媒公司。

  也不怪曹昆的記性不好,而是,他确實沒對馬長甯這邊怎麼上心。

  在給了馬長甯一些錢後,曹昆就将其打發走,自生自滅了。

  而他這邊,很快就開始了和楊日布的各種技藝切磋。

  以及後來pp美膚大賣,還有他去了一趟昆市等等。

  說白了,他這段時間确實挺忙的,所以,馬長甯這邊,他一不留神就給忘了。

  八國公館三樓,曹昆的專屬房間内。

  看着馬長甯這也就20來天不見,整個人都顯得有些憔悴了,曹昆點了一根粗大的雪茄,道:

  “聽你電話裡說,找到了一個好苗子,什麼好苗子?”

  馬長甯之所以給曹昆打這麼一通電話,主要是因為他覺得自己找到了一個值得捧的好苗子,想好好的捧一下。

  可是,這個捧,可是很花錢的!

  單憑曹昆之前給他的那些錢,他是根本捧不動的。

  沒辦法,他就給曹昆打了這麼一通電話。

  說白了,就是來和曹昆要錢的。

  被曹昆這麼問,馬長甯有些拘謹的一笑,道:“老闆,這是個歌手的好苗子!”

  “您前段時間,不是讓我自己去給咱們的娛樂公司找藝人嘛,然後,我就去了一趟川省。”

  “那邊有個挺不錯的藝術學校,我本來想去看看,能不能找幾個演技和潛力不錯的好苗子簽約一下。”

  “結果吧,沒找到,都很一般,沒找到那種能給人眼前一亮,挺有個性的人。”

  “我在那邊呆了一個星期,一個看上眼的也沒遇到,就打算去魔都轉轉。”

  “因為,魔都那邊也有藝校,也挺好的。”

  “結果,就在我要去魔都的前一天晚上,我在川省那邊的一家酒吧,遇到了一個駐唱的女歌手。”

  “顔值和身材,算不上多好,但是,嗓音是真的好,我當時一聽就喜歡上。”

  “接下來的兩天,我一直在那個酒吧觀察她,我覺得她非常有在歌壇爆火的潛質,所以,我把她簽約下來了。”

  “本來,她今天是要跟着一塊過來的,可是昨天晚上吃壞了肚子,人還在醫院打吊瓶呢,我就先過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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